深圳市住房和建委有关申请深圳第一批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示范点公司的通告
市勘察研究会、工程师研究会、造价师研究会,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相关规定,促进深圳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试点,我区拟在深圳挑选一部分公司进行全过程咨询示范点,现请各研究会机构vip会员高新企业申报深圳第一批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示范点公司。有关事宜通告以下:
一、深圳勘察、工程建设监理、造价咨询公司等公司具备相对应技术专业甲等资质证书,具备大中型建筑项目工程项目服务咨询销售业绩,可申请办理为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示范点公司。请申请办理公司填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企业申请表》(配件1),并附近三年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象征性项目合同影印件(盖上公司章)。
二、申请办理公司请于4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含PDF)申报各有关研究会。请各研究会对申请材料开展审批挑选,明确提出推荐意见,于4月17日前归纳报主管机构(填好配件2)。
三、市住宅建委将择优录用明确示范点公司。已纳入住宅住建部或是广东省建设厅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示范点公司不用再度申请,全自动变成本市示范点公司。
配件:
1.整个过程工程项目服务咨询示范点公司申请表格
2.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示范点公司推荐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委
2020年3月20日